2016-12-05 责任编辑:贤良港 我来说两句
妈祖祭祀典章制度考
柯凤梅 黄国华/文
中国古代封建祭典、先有陕西炎黄祭典、山东曲阜孔子祭典以及山西关羽祭典,并称为中国三大祭典。演进之后湄洲妈祖可与炎黄帝、孔子、关羽享有国家祭典礼遇。妈祖的祭典始于宋代,历元、明、清累朝臻盛,而后祭祀的典章制度和内容仪式皆沿承古制典本。但各个地方对祭祀程仪、形式等有所不同。因史料缺乏,断层缺环,各显异同。本文就据有关史料就梳理考证,列出历代祭祀活动的规模、程序、形式、制度等等例证,归纳整理,纂缀成篇,以便进一步促进妈祖文化的学术交流。
一、关于宋代妈祖祭典的述略
关于妈祖祭典的记载,最早见于宋廖鹏飞《圣墩祖庙重建顺济庙记》、该篇作于南宋绍兴二十年(1150),是迄今所见有关妈祖身世、信仰起源以及祭典格式的最早记载。文中记载:
鹏飞曰:‘神女生于湄洲,至显灵迹,实自此墩始;其后赐额,载诸祀典,亦自此墩始,安于正殿宜矣,昔泰伯庙在苏台西,延陵季子像设东面,识者以为乖典礼,遂命改之。鹏飞谓李候之作是庙,不惟答神庥,亦以正序位云’。于是乐书其事,继以《迎》、《送》二章,使乡人歌而祀之。
神之来合何方?戴玄冠兮出琳房。玉鸾佩兮云锦裳,俨若存兮幽香。鼓坎坎兮罗杯觞,奠桂酿兮与椒浆。岁岁祀兮民乐康,居正位兮福无疆。右迎神。
神之住兮何所?飘葳蕤兮步容与。礼终献兮彻其俎,鹤驾骧兮云旗举。灵恍惚兮非一处,江之墩兮湄之屿。旗摇摇兮睇莫睹,稽首送兮拜而俯。左送神。
据学者认定上述为己知最早之妈祖文献资料,可称为妈祖历史“第一篇”。其中提到了历史上所谓褒封之“赐额”是始于圣墩,所谓“载诸祀典”,也是始于圣墩,在“祀典”期间,也有两首《迎神》与《送神》乐章进行“典祀”程序,可见圣墩是最早进行妈祖祭典(祀典)的庙宇场地、这是无可疑义的。
宋代对妈祖的信仰集中体现在祭祀活动上,而且祭祀又不仅限于占卜、祈祷、还有进行文艺活动(其中包括“乐章”等);从而形成了愈来愈演出之庄严神圣的妈祖祭典。据《宋史·乐志十一·淳礻右 祭海神》也有“乐章”,是目前发现较完全的最早的“迎”、“初”、“亚”、“终”、“送”的祭典仪序之一。其“乐章”之内容是:
《迎神始安之章》:圣德参天,母恩配地。于昭祀典,致享坤仪。香热玉炉,烟达九天。诚心礼拜,诸圣临轩。
《初献钦安之章》:四溟广矣,八绂是纪。潮海梯航,回复万里。洪涛飚风,安危所绮。记事特隆,其神戾止。
《亚献丰安之章》:沧溟浮天,旁通百蛮。风樯迅疾,琛舶来还。民商永赖,助舟顺班。荐兹嘉觞,弭矣惊澜。
《终献飨安之章》:笾豆有楚,贰觞斯旅。神其纳受,式燕以序。百灵秘怪,蜿蜒飞舞。锡我祺祥,有永终古。
《送神成安之章》:告灵飨矣,锡我嘉祚。乾端坤倪,开豁呈露。玄云丰收,群龙咸鹜。灭除凶灾,六合清豫。
以上礼仪司唱五首乐章,是目前发现最早最完整的乐章,有“始安之章”、“钦安之章”、“丰安之神”、“飨安之章”、“成安之章”等。这在其他资料是不多见的。有关司唱乐章在祭祀典中之程式,之后各个朝代均有记载,如有元朝黄向(自署“句章黄向”,“句章”为浙江慈溪的古称,故作者为慈溪人)在《续吴郡志》卷下有载:“泰定四年春正月,海道都万户府初建天妃庙,吴都移属官殷宝臣、吴汉杰,俾教护居功,课章程焉……是年秋七月庙成,越三日己亥,府师偕郡官率僚属奉安神像,祀报功。作《迎神典》以歌之”,其(《迎神曲》内容略去)。仅有“迎神”而没有送神而已,甚为奇怪明代赖聚(江西宁都人,明正统年间任琼山县学训导)在《重修天妃庙记》文末,有载:“(琼山天妃宫重修)始于大明正统乙丑二月吉日,毕工于明年。庙貌辉煌,远胜于前。……敬系以《迎神、送神》之辞曰:‘神苞坤兮宣扬,昭灵和兮越裳。出显入幽会兮神无方。扬云旗兮海若藏。神之来兮紫霞车并,远化机兮鞭雷霆。宜鳗壑靖沧溟。神之去兮陟天庭。寰瀛顺轨兮水波不兴。神恩汪氵岁 兮天地清宁’”(据民国《琼山县志》卷土田)。短短七十三字将“迎神”与“送神”一包揽下去,这是妈祖祭典乐章最短的一首。明代祁顺在《山海关天妃庙祀》有载:“山海关去城南里许为渤海,汪洋万里,不见涯涘。海旁旧有天妃祠……复作《迎享、送神》之词,俾邦人歌以祀云。其词曰(内容略去)。”祁顺(1434—1497),广东东莞人,进士。该首也是将“迎享”与“送神”合并一起。明代李义壮(广东人,明嘉靖二年进士,任福建按察使)在《桃山天妃庙祀》吼有载:“桃山天妃庙……因作《迎享》、《送神》诗遗三阳,备歌以祀”。(乾隆《揭阳县志》卷八)。揭阳桃山天妃庙始建于明代隆庆初年。明代万历年间黄克谦《重修杭州右卫左所天妃宫祀》也载有《迎神诗》《送神诗》二首,其内容脱字较多,保留其中有“神之束兮,灵旗翩翩”等句。
从以上引用资料来看,妈祖的祭典的主要内容是迎神、歌舞表演者。最初祭祈程式在宋廖鹏飞《圣墩祖庙重建庙祀》已经出现了“迎”与“送”的程序。但到了淳祜年间已经将“迎”、“送”二章增至五章即是“迎神始安”、“初献钦安”、“亚献丰安”、“终献飨安”、“送神成安”等较为完整歌舞表演的祭典仪式。尽管后来元、明历代相传,但歌舞、乐章、祝文都有变化,但其主要内容离不开了已经形式的迎神、初献、亚献、终献、送神的祭祈程式。
二、关于元代妈祖的祭典制度
元朝海上漕运的发展,朝廷对天妃崇拜十分重视。不仅八次给予褒封赐号,而且经常派遣官员前往天妃庙祭祀。元代对祭祀作为一个隆重庄严的活动。
元代对妈祖天妃的祭祀情况。《元史》有载:“名山大川忠臣义士之祠,凡名山大川忠义士在祀典者,所在有司主之。惟南海女神灵惠夫人,至元中以护海运有奇应,加封天妃。神号积至十字,庙曰‘灵慈’。直沽、平江、周泾、泉、福、兴化等处皆有庙。皇庆以来,岁遣使赍香遍祭,金幡一合、银一铤,付平江官漕司及本府官,用柔毛酒醴便服行事。祝文云:‘维年月日,皇帝特遣某官等,致祭于护国庇民广济福惠明著天妃’”(《元史》卷七十六《祭祀志》五)。上述所载元朝对天妃的祭祀尤为隆重,逐渐形成了祭祀制度。
元代有记载着政府官员祭拜天妃的情况。如有:“先起碇之日,公诣海神天妃宫,躬县牲牵,陈俎,与神誓言曰:海漕之运,我国家万世之利也。春运之役,其昉自今。凡在人事者,予既克尽之矣”。记录一个地方官员以妈祖天妃的祭祀是十分重视,列为政府必办的一件大事。
关于祭典中祭器排座次以及来源均有记载。见有“乃五月某甲子,上御兴圣宫,公奏事次,请更造天妃庙祭器如式,以昭神贶。有旨即赐交趾所贡黄金饮盏,承舟各二;又内出白金五锭为二百五十两,勅公董成凡器、藉置庙中,备常荐。六月辛末,公橐金还吴,具宣恩旨。漕府官僚望阙称谢已,发公帑所储比年赐金五十两、总之为三百两。申饬金工准上供,新制为祭器品十二,香彝、香奁各一件。其可名者合四十有九,匦而藏三平江府库,祭则出而陈之。……漕府曰:惟古神圣制品尚象,而祭为尤重。致明诚达气臭,用其所贵,非徒物也。天妃之祀,列在中祠,垂五十年。虽祭有常仪,而器不称物,犹有待于大臣之论奏,皇上之垂仁,然后数周而礼备,使不文之金石,其何以彰君赐格神休,臣实甚惧,乃来请辞,臣某昔等罪礼延,窃尝与闻,明德恤祀之义,乃执笔书之,俾后有考,其诸器数具列下方”。(元柳贯《待制集》卷一四、《勅赐天妃庙封祭器记》)。
可见,在元朝对妈祖天妃的隆崇,对祭祀活动十分庄重,就是江浙省平江路的天妃庙而举行祭祀,而引起了皇帝的重视,赐予了各种各样的祭器并规范各样的祭祀制度。也派遣政府官员为代祀官,出席祭祀天妃。有莆田人洪希文《续轩渠集》留下记载:“臣某等俯效葵倾,仰诸樾庇。霞裾云佩,肃帝子之观瞻;寿水壶山,效封人之颂诗。”叙述了朝廷的代使祀官出使湄洲,使当地民众“群生鼓舞,百祀光辉”的欣喜。总之,元朝时常派遣使者于天妃庙举行祭祀,已成当时朝廷祭典的一项牢不可破的制度。
三、明代对天妃妈祖的祭祀之典
明代对天妃的祭祀,可以说是前期是热点、后期较为淡化的,其原因是郑和七次下西洋之后,也是明中叶以后明廷逐渐者告别了大规模的海事活动。但在民间,天妃信仰已是深入人心,从东南沿海处处都有天妃庙宇。
明朝有关的《礼志》文献中,规定南北大庙宇祭祀天妃。如有“明直沽有天妃庙……广州天妃庙,……皆终明之世,有司岁时致祭不绝”。这些史料说明,直沽(天津)天妃宫与广州天妃庙是明朝国家祀典的重要庙宇,长期得到朝廷的祭祀;其次是南京及大仓的天妃宫也极受朝廷重视,又有“天妃,永乐七年封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,以正月十五日、三月二十三日,南京太常寺官祭。太仓神庙以仲春、秋望日,南京户部官祭”(《明史》卷五十、志第二十六、礼四)。
据明代的有关志书,湄洲天妃庙也有地方官祀祭,《明一统志》有载:“天妃庙,在湄洲屿。妃,莆人。……本朝洪武、永乐中,凡两加封号,今府城中有行祠,有司春秋祭焉”。所谓两加封号就是在洪武五年(1372),因妈祖庇佑漕运、赐封“昭孝纯正孚济感应天妃”,永乐七年(1409),妈祖天妃庇护郑和下西洋,赐封为“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”。赐封庙宇不在湄洲庙而是在全国各地。明代中期,湄洲天妃庙未得列入朝廷四大祭祀天妃的庙宇之列,至湄洲祭祀的官员级别不高,所以湄洲祭祀未列入《明会典》等官书。主要原因有二,一是湄洲庙地理偏僻,二是省级管员到湄洲是经过陆路加跨海、交通极为不便。只能在兴化府城的文峰天妃庙为“行祠,有司春秋祭焉”。为之,莆田文峰宫成为明代政府官员的春秋二祭的新地方。
有关春秋二祭、早在元代,就形成了户部官员春秋二祭祀天妃的制度。“春秋二祭”在明代是代表一种高级的祭典。《明会典》卷一六九有载:“普济禅师一祭、真武庙二祭,天妃宫二祭”。又有类似记载有《明史》:“天妃,永乐七年封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,以正月十五日、三月二十三日,南京太常寺官祭太仓神庙以仲春、秋望日,南京户部官祭。……诸庙皆少牢” 。将天妃列为“二祭”之列,反映了天妃在明代国家祭典中占有较高的地位。
明代祭祀天妃是用“少牢”之礼。所谓太牢,少牢,是古代祭神的牺牲。太牢,古代帝王、诸侯祭祀社稷时,牛、羊、豕三牲全备为“太牢”,亦作“大牢”。后太牢之礼是专指用牛的祭品。“少牢”,古代称祭祀用的豕和羊。《仪礼·少牢馈食礼》:“少牢馈食之礼”。郑玄注:“羊、豕曰少牢,诸侯之卿大夫祭宗庙之牲”。明代在祭天之时以“太牢”之礼,而祭祀天妃只用“少牢”之礼。仅次于祭天。但在清代嘉庆版《广东新安县志》中《新建赤湾天妃庙后殿记》有载:“天妃有祠,海滨地皆有,而东莞则有二:一在县西百余里赤湾南山下,凡使外国者,具太牢祭于海岸河上,故谓‘辞河’。太牢去肉留皮,以‘革实’之。祭毕沉于海。永乐初、中贵张公源使暹罗国,先祀天妃,得吉兆,然后‘辞沙’”。这里地方包括香港一带,是最早祭祀天妃习俗的记录。庙在当时较小,但出使外国的使船经此祭祀天妃,只得下船在沙滩上向海上遥拜。祭级与别处不同,以“太牢”(祭品为牛)为祭品,但这里只用牛皮包上草,祭毕,扔进海里,然后辞(别)沙(滩),出海远航,就算获得妈祖的保佑。可见在明代有的地方祭祀天妃也以“太牢”之级别,只是在祭祀形式上有所变化。自汉唐以来,国家信仰为历代朝廷所延袭直至明代,祭典之礼都是大事。明代对天妃妈祖的祭礼模式,基本保持传统承继下来的形式,但始终没有达到规范化。
四、清朝对妈祖的祭典趋向规范
自宋以后,历代统治者对妈祖皆有祭祀,清代尤崇,并入祀典,朝廷遣官致祭。其祀典之制有一定规范化,是按中国传统的儒家礼仪形式进行。
1、清代初期实行春秋二祭及遣官主祭。
清代初期,福建沿海一带水师在清朝定台复台军事行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。统治者对天妃信仰的影响更加深入,使天妃信仰在清初成为国家正祀。首次,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奉天妃为自己水师的军神。并认为福建水师的成功是靠妈祖保佑,并“奏上,钦差礼部员外郎辛保等赍香诏诰封加封致祭”,又有记载:康熙十九年(1680)六月,“遣官裘勅往福建,封天妃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宏仁普济天妃”。(《清圣祖实录》卷九十、第1139页)。经万正色的奏请,天妃妈祖成为官祀神明之一。
其次,康熙五十八年(1719),正使翰林院检讨海宝、副使翰林院编修徐葆光出使琉球的航行而顺利地完成使命。是数百年来最为顺利的一次,他们认为是妈祖的灵应庇佑。他们奏上有载:“等往返海道,略无危险,皆皇上德迈千古,福与天济。臣等奉命经行远绝远之处,神灵效顺,臣等阖船官兵以及从役数百人,无一亏损,皆得安归。臣等不胜欣幸,即琉球国属并福建省官民人等俱称奇致公页,以为皆我皇上德遍海隅之所致也。其中往返之时,风少不顺;臣等祈祷天妃,即获安吉。自前平定台湾之时,天妃显灵效顺,已蒙皇上加封致祭。今默佑封舟,种种灵异如此,仰祈特恩许着该地方官春秋致祭,以报神庥。”(徐葆光《中山传信录》卷一,第35页)。从此,春秋二祭制度的实行,使天妃在清代祭祀诸神中的地位又上一个高级档次。
其三,到了了雍正十一年(1733),福建总督郝玉麟等《为请颂闽省南台匾额并立祀典事》有奏:“征调官兵六千余员名,并一切钱粮军火器械载船一百数十只,经历重洋,风恬浪静,安抵台湾,克期奏捷,是皆圣主敬礼神明,得邀请天后弘施庇护感应之理,昭然不爽。至于出哨官兵商船贾舶往来海面,洪涛怒浪,神为显佑之处,各各灵异,不可胜记,所在沿海商贾兵民祭奉最极诚敬,而于省会尤盛。查福建省城南台地方,襟江带海,商船云集,旧有神祠为万民瞻礼之所,臣等不揣冒昧,恳求圣恩,依照湄洲等处,并颁御书匾额,勅令春秋祭祀”(《清代妈祖档案史料汇编》第43-44页)。上述是郝氏奏赐匾额是颁给福州南台天妃宫,并“勅令春秋祭祀”。这是郝氏奏疏对天后信仰最大影响表现于祭祀制度之上。之后,礼部又制造了新的制度。如见《清代妈祖档案史料汇编》有载:“其春秋祭祀应照龙神之例,令该督抚主祭。至凡江海处但俱受天后庇护弘施,其建有祠宇而未设祀典之处,亦应如该督等所请,行令各该督抚照例春秋致祭。但各省天后祠宇不皆在省城之内,如省城旧有天后祠宇,应照例令督抚主祭,如省城未曾建有天后祠宇,应令查明所属府州县原建天后祠宇,择其规模弘敞之处,令地方官修葺,照例春秋致祭”。可见,白雍正十一年(1733)之后,凡有天后庙不但都要实行春秋致祭,而且要由地方最高长官(或总督、或巡抚)亲自到庙宇祭祀。这一制度更加普及天后信仰的影响力。
2、妈祖祭典的祭品与等级的考证。
自雍正十一年(1733)之后,清明开始了妈祖的春秋致祭,但具体祭祀仪式却未留下详细记载,查阅有关史料,仅有清道光年《晋江县志·礼典志》、民国时期续纂《惠安县续志》,道光年间《建阳县志》及《罗源县志》均有记载。这些记载是清代中期关于妈祖祭典的宝贵史料,很有研究价值。
道光年《晋江县志》有载:“康熙五十九年奉行始入祀典。每岁颁行祭费银四两二钱,于春秋仲月吉日致祭”。上述记载着“康熙五十九年(1720)”。这与正史记载雍正十一年(1733)提早13年。而道光《建阳县志》记载:“祭天后礼,雍正十一年,奉文各府、州、县一体建庙奉祀。乾隆三年,又奉文通行春秋二祭”。以上二条史载,说明了康熙五十九年开始礼典,祭祀天后实行春秋二祭,从雍正年间开始,并实施到府、州、县一并开始。从中可见到了地方祭典妈祖的活动,推动了朝廷祭典制度的出台。
清代对祭祀神明有严格的规定,对于祭祀天后,清史资料有载:“康熙十九年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庆弘仁普济天妃,遣官诣莆田县致祭,祭文由翰林院撰拟,香帛由太常寺豫备,祭品用帛一羊一豕一,簠簋各二,笾豆各十,尊一爵三”(乾隆《清会典则例》卷八四·礼部·群祀一)。当时祭祀神明均分为“太牢”与“少牢”之区别。太牢是牛,是高级的祭祀,少牢是羊和猪(豕),是较次级的祭祀,这表明清代对天妃的祭祀是“少牢”之等级。又据有载:“祭期前一日,委官省牲,监视宰牲委员著礼服至庙。封帛毕,礼生引至省牲所省牲;礼生接毛血供香案上。省牲官行一跪三叩礼。礼毕,退”(《建阳县志》卷六)。所谓“省牲”,“牲”,《周礼·天官·庖人》有载:“庖人掌共六畜”。郑玄注:“六畜,六牲也;始养之曰畜,将用之曰牲”。孙治让正义为“用谓共祭及膳”。也就是供祭祀及食用的家畜。省牲,就是在祭祀过程中要检查供祭的牺牲是否合格,牲体是否适肥,牲色是否纯正,牲数是否齐足,都要例行检查,然后才能供在神位上,才能由“礼生接毛血供香案上”就是这个程序。
对于祭祀上的祭品,也有一套严格的规范。《晋江县志》载是:“帛一,白色;白瓷爵三、铏一、二簠、簋三、笾四、豆四、羊一、豕一”。而《建阳县志》载是:“正祭日,陈设帛一,白瓷爵三,羊一,豕一,酒尊一,铏一,簠、簋各一,笾、豆各四”。时代相同,但祭器摆供大致相同,《建阳县志》记载多有“酒尊一”,其他仅是祭器多与少之相差。据考证,这些祭器在春秋时代《周礼》、《礼祀》、《仪礼》的著作中都有来源。例如爵即古代之酒器,多为青铜器,有流、柱、?和三足。用以温酒和盛酒,盛行于商周时期。铏,即古代盛羹器。《仪礼·公食大夫礼》有载:“宰夫设铏四于豆四”。郑玄注:“铏,菜和羹之器”。青铜器之制。簠、簋即是古代食器。《周礼·地官·舍人》有载:“凡祭祀,共(供)簠、簋,实之陈之”。《礼祀·乐祀》曰:“簠簋俎豆,制度文章,礼之器也”。郑玄注:“方曰簠,圆曰簋,盛黍稷稻梁器”。一般来说簠是方形,簋是园形,均盛装黍稷稻梁之类,二者皆是青铜制成。笾豆,古代礼器。笾,《周礼·天宫·笾人》有曰:“掌四笾之实”。笾用竹制,盛果脯等。豆、形似高足盘,或有盖。用木制,也有用铜或陶制的。盛齑酱等。二者皆以供祭祀和宴会之用;在清代祭祀,用笾豆均盛枣、粟、菱、榛、盐、鱼饼等食品的。尊(樽),即古代酒器。青铜制,形似觚而中部较粗,鼓腹、侈口,高圈口。圆形或为方形,形制较多。多用以盛酒。以上这些祭器之规定是承袭周代之制。
古代之祭祀神明,有明显的等级制度。以祭器之用划分等级。据证,周礼规定,天子九鼎。诸侯七鼎,卿、上大夫五鼎。东周之后诸侯“潜越”,用鼎数目逐步升级,诸侯九鼎,卿大夫七三鼎。九鼎称“太牢”(牛、羊、豕三牲俱全),五鼎称少牢(无牛,只有羊豕)。三鼎只有豕。到了清代,只分“太牢”与“少牢”之区别。将《福建通志》或《建阳县志》等志书记载,祭孔子、关帝、天后的仪礼相互比较,清廷祭孔子,关帝都是用“太牢”之礼,祭品为一牛、一羊、一豕(猪),而祭祀天后仅用“少牢”之礼,祭牲为一羊、一豕(猪);再从祭祀时所用祭器来看,祭孔夫子的祭器为:“白瓷爵三、登一、铏二、簠二、簋二、笾十、豆十、酒尊一。祭天后时祭器用“帛一,白瓷爵三,羊一,豕一,酒尊一,铏一,簠、簋各一,笾、豆各四”。祭天后的祭礼器仅次于孔子的祭礼器。这表明了在清道光年间,清代官民眼中的天后的级别与地位,还是低于孔子与关圣。妈祖的历史文化积淀毕竟比孔子关帝稍逊些儿。
3、妈祖祭祀程序、人物与过程的略述
妈祖的官祭是照准规定的典章制度举行的,十分壮观隆重。其次序有:一、主祭等角色到场人物。一般地方是知府或钦差特使担任主祭官。在明代,南京天妃宫等级高,主祭官是太常寺少卿。其他是陪同主祭官的随员。据《建阳县志》有载:出场人物有主祭官、省牲官、引赞、通赞、捧帛生、执爵生、接爵生、读祝生等八人。但不得超过八人,因“九”是大成之数,过此数不成礼仪。若有贵宾参与,不得超过四人,避喧宾夺主之嫌。所有致祭人员只能至端门(或山门)前,皆下轿或下马。这是在祭典过程必须慎重之举。
祭祀正式开始。据《建阳县志》记载:“正祭日,……五鼓,各官至庙,著采服。主祭官签祝文毕,启鼓。引赞到主祭诣盥洗所。盥毕,引至行礼处立。通赞唱:‘执事者各司其事!’主祭官就位,陪祭官就位,瘗毛血,迎神。引赞赞曰:‘上香!’引主祭官于神位前立。引赞赞:‘跪!叩首!’捧香生跪进,主祭官受香,拱举,授接香生,上柱香于炉,又上瓣香,毕。引赞赞:‘叩首!兴!复位!’行二跪六叩礼,各官俱随行礼。兴,奠帛。行初献礼。引赞赞:‘谐天后神位前立!’引赞赞:‘跪!叩首!奠帛!’捧帛生跪进,主祭官受帛,拱举、授接帛生献。引赞赞:‘献爵!’执爵生跪进,主祭官受爵,拱举,授接爵生献,毕。引赞赞:‘叩首!兴!’引赞赞:‘诣读祝位!’主祭官诣读祝位立。读祝生至祝案前,捧祝版立于案右。引赞赞:‘主祭官、陪祭官俱跪,读祝生读祝!’祝曰:‘维道光某年,岁次某干支,某月,某干支,朔,越祭日,某干支,某官某致祭于敕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宏仁普济福佑群生天后尊神曰:‘维神菩萨现身,至圣至诚,主宰四渎,统御百灵。海不扬波,浪静风平;舟航稳载,悉仗慈仁。奉旨崇祀,永享赏蒸。兹届仲春(秋),敬荐豆馨,希神庇佑,海晏河清。尚飨’。读祝生读祝毕,捧祝版仍供案上。引赞赞:‘行三叩礼!’各官俱随行礼,兴,复位。通赞唱:‘行亚献礼!’(如初仪,不读祝,献帛)。复位。通赞唱:‘行终献礼!’(与亚献礼同)。通赞唱:‘撤馔!送神!’主祭官、陪祭官俱行二跪六叩,礼毕。通赞唱:‘读祝者捧祝,执帛者捧帛,各诣燎位!’祝文在前,帛次之。主祭官傍立,侯祝帛过仍复位。通赞唱:‘望燎!’引赞引主祭官谐望燎所立。祝帛焚半,通赞唱:‘礼毕!退班’!”
以上所述而从祭祀程序看,五鼓而启鼓,钟鼓齐呜,双阙内镛钟贲鼓齐唱,旧书有载:或鼓点弘响,或鸣炮达至六十四响,象征六十四卦,寓“八卦定天下之意”。主祭官等肃立端门前,礼司点燃独龙。开始上香、叩头及奉献祭品。主祭官是首位登堂入殿手仪,拈香回身,面向露庭,待庭中纛旗(其旗代表天神、源于原始宗教拜天地的“天柱”)竖稳之后,礼仪司唱,“拜天”,即行跪之叩首。跪拜毕,主祭官回身朝向天妃,读祝文(或祭文)。主祭官面向天妃肃立,笙吹止乐。礼仪司唱:“举乐”进行三献礼(或五献礼),即奏迎神始安之章,初献钦安之章,亚献丰安之章,终献飨安之章,送神成安之章。众官员行礼毕后,焚烧祝文与帛。在祭典期间,且“奉币享神之旦,五鼓乐既奉”,祭典官员们具肃然兴拜,无不随意怠哗,一派庄严肃穆氛围。关于五献礼或三献礼,在《礼仪》等书都有记载,基本均是大同小异,这是一整套从古至今,历代承袭的祭典礼仪。此外,献神所用祭品,盛祭品的容器,都与周代制度有息息相关,相脉承成的。这都说明清代祭祀妈祖的仪式是周代祭神方式的延续与演变。
五、祭祀时间、跪叩等其他的述略
妈祖活动的时间在宋、元时期是没在形成固定的惯例。例宋代李丑父《灵惠妃庙记》中叙江苏镇江京口之庙肇于南宋嘉熙戊戌(1238),迁建于淳礻右 辛亥(1251)、至翌年落成,而李氏之碑记又撰于落成之后七年,也即开庆元年(1259)。其中提到“淳礻右 辛亥闰十月既望,越一日壬申经始。京口距莆之千里,祭不越望,山川犹然,况钟山川之奇,为人之神手!”,“祭”之日也固定下来,仅是十月时间。元代黄向在《天妃庙迎送神曲》中有载:“是年秋七月庙成,越三日已亥,府帅偕郡官率属奉安神像,蒇祀报功。作迎神曲以歌之”。仅祭祀时间是七月间。元代宋?在《平江天妃庙题名记》中叙元顺帝即位时年方十四岁,且长期流放在外,而不谙朝廷对天妃之祭祀礼情况,而“顾问左右:‘神在何方’?或以东南对。上持香致敬,其方授臣床兀儿(蒙古族人)偕翰林修撰臣?奉命代祀。乃八月十七日启行,九月八日昧爽率漕运臣萨迪密实等行礼竣行”。可见平江天妃庙的祭典时间为八月十七日与九月八日之两个时间。
到了明清两代,妈祖的祭典时基本定下的。例如南京天妃宫的祭祀活动列入明代史书,在《明成祖实录》、《明大政纪》、《明会典》均有记载,其中《明会典》祀:“每岁以正月十五日,三月二十三日,遣南京太常寺官致祭”。后在《全陵玄观志》里记载为:“岁遇天妃诞辰(三月二十三日),羽化(九月初九日)之日,太常寺堂上官致祭”。又有王圻的《续文献通考》记载,明代南京礼部官员天妃庙,“以正月十五日,三月二十三日,”而户部官员祭祀太仓神庙的天妃,“以春秋仲月望日,凡祭皆少牢”(嵇璜等《续文献通考》卷七十九)。由此可知,明代礼部,户部的祭典天妃的日期有所不同。户部祭祀天妃是在仲春三月的十五日及秋九月的十五日。实然,明代漕运由户部管辖,他们祭祀天妃是为了保护漕运,所以选在漕船出发之前祭祀天妃。祭祀天妃是为了报答神明的保佑,为此选择在九月间是极好的日子!而礼部选择正月十五与三月二十三日祭祀,这个时节正是漕运北上最好的天气。古代闽人以海为生,渔民们春季北上江南与渤海,秋季南下东南亚诸国,行前都要祭祀航海之神妈祖,逐渐形成春秋二祭之典,这适应渔民们的航海生涯。另一种不固定的祭祀,主要是渔民对妈祖的祈求,或是遇到海难、求子、求财等临时性的祭祀活动。定期的祭祀海神在妈祖庙进行,包括烧香上供、祈拜、掷问、占卜、许愿、“添油香”、乞火、谒祖等,供品有鸡、鸭、鱼、猪(不是整猪)、羊(不是全羊)等,祭祀期间与仪式,十分自由。
妈祖天妃升格为天后之后,名义上已经被列入朝廷祭祀的顶级神明,但各地的祭祀制度中,天后其享受待遇规格还是逊于孔子与关帝。例如:清代官员祭祀关圣帝时,都是以三跪九叩之礼。而据《建阳县志》的记载,祭祀天后用的是“二跪六叩”之礼,这比祭祀关帝的明显降了一个格,但在《晋江县志》及《罗源县志》全都记为“三跪九叩”之礼,除外,《惠安县志续志》记载:祭天后是“前后三跪九叩首,三献饮醴,受胙与关帝同”。这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差异,虽说位清廷颁布了统一的祭祀天后的格式,但在沿海诸县执行时却采取最高级别来祭祀。渔民们选择时也有他们选择的权力与自由,渔民们毕竟与航海生涯时时牵连在一起!
另外,祭祀天后的祝文。据《建阳县志》、《罗源县志》及《晋江县志》都载有祭祀天后的祝文,祝文内容一字不变而相同。例如《晋江县志·礼典》载:“天上圣母之祭,历代遣官斋香诣庙致祭。……康熙五十九年,奉行始入礼贵。每岁颁行祭费银四两二钱;于春秋仲月吉致祭。……祝文:维神菩萨化身,至圣至诚,主宰四渎、统御百灵。海不扬波,浪静风平,舟船稳载,悉伏慈仁。奉旨崇祀、永享尝蒸,兹届仲春(秋),敬荐豆馨。希神兹佑,海晏河清。尚飨!”
透过这段文字,可以见到了祝文之意是围饶着航海生涯而展开,表明了祭祀者而祭祀天后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航海安全及自己安危。他们都将航海保护神看是他们生存的神圣依托者和保护者。
总而言之,妈祖之祭典祀仪原取于宋代,历经元、明、清代不断扩展充实规范。到清代,妈祖封为“天后”之后,爵位虽达到最高规格,便其祭祀的“典章”制度和内容基本沿承古制,只是因各种原因略有改变和发展。宋元时,政府官员与信众虽然对妈祖进行祭祀,其规模不大,规格不高;到明代祭祀妈祖的规模规格都发生重大的变化,规格都比前升高。这与永乐皇帝褒封妈祖为“天妃”有关。在清代,妈祖升格为“天后”,其祭祀规格更加升格。清康熙五十九年(1720)妈祖被列为“春秋二祭”之神,编入国家祀典。雍正年间又下诏普天行行三跪九叩之礼,使妈祖成为清代祀典中与“文圣孔子”、“武圣关公”、齐名海神妈祖之祭祀行列。自此,清代基本把妈祖祭祀定型,以“少牢之祭、三献之礼、宫弘之乐”为基调进行,后来不同时期,不同地域、不同宫庙也不断进行不同充实、修改、提高,经过不断改变、扩展、充实,成为一大型的祭典仪式。从而祭典仪式成为妈祖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
主要参考文献:
徐晓望《妈祖信仰史研究》、海风出版社,2007年4月。
罗春荣《妈祖文化研究》,天津古籍出版社,2006年9月。
许在全主编《妈祖研究》厦门大学出版社,1999年1月。
仲跻荣主编《南京天妃宫与妈祖文化》南京下关政协文史委编,1999年。
蒋维锬、郑丽航辑纂《妈祖文献史料汇编》中国档案出版社,2007年10月。
蒋维锬,周金琰辑纂《奶祖文献史料汇编》中国档案出版社,2007年10月。
周金琰撰《妈祖进香与祭拜活动》。内部版。
2009年4月
|